我在单位工作了几年,也没有那个法律意识,并没有与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之后因为种种原因被单位解雇,单位给了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就让我走人了。单位算不算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呢?没有签劳动合同被开除了怎么办?
【锦盾法律顾问解析】
首先明确,此案中,这是一种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员工没有签单劳动合同,却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
锦盾法律顾问表示:用人单位只要存在用工行为,不管双方有无签订劳动合同,都因承担劳动法规定各项义务。在实践中,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往往会成为用人单位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承担其相应义务最常用的理由。当产生争议时,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中,一般来说都需要根据证据,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确认。
以下这些材料,都是可以作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1. 社保缴纳记录:这无疑是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劳动关系一个非常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工资发放记录是最常见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通常的做法是去银行打印工资发放流水。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劳动者可以以买房、买车需要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最好是有公司公章的原件。
6.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当然这些材料,最好是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等材料,有原件最好。
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录音:在离职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在有纠纷时可以做为证据使用。
11.同事的证人证言。
锦盾
法律顾问提醒:当然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并非只看劳动者一方的证据,也要结合对方提交的证据,利用证据规则,和诉讼技巧来实现自己的主张被法院或仲裁委所采纳。必要的时候,建议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帮助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