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借条后,司某某仍没有还钱的打算,袁某因急需用钱,多次催告司某某还钱,司某某一直说会还钱,但却迟迟不还。袁某便委托锦盾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某某向其偿还借款本金50000万元及利息。
庭审中,袁某委托律师岳姗姗围绕提出诉讼请求提交了司某某出具的《借条》、转帐凭证等相关证据,足以证明司某某向袁某贷款未还。被告司某某经传票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对其缺席审理,并做出了判决。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同了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司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袁某借款5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减阗收取525元,由被告司某某负担。
判决生效后,司某某仍未偿还贷款,袁某在锦盾律师的建议下,申请了强制执行,终于成功拿回欠款及利息,给该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案代理律师,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岳姗姗律师建议:遇到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的,这时就应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