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盾律所不当得利纠纷胜诉案例分享
【案件简介】
2012年,李X与河南XXXX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就***小区防水工程签订协议,由李X承接该项目防水工程,李X向河南XXXX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支付防水质保金10万元号整,该公司也向李X出具了同等金额的收据,但因工程审批手续问题,导致该工程无法开展,李X多次联系该公司要求退还工程质保金,但该公司至今仍未返还。
李X将案件委托给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代理,锦盾律师经查河南XXXX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系被告河南XXXX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其民事责任由河南XXXX有限公司承担。
【委托人诉求】
1、要求河南XXXX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退还工程质保金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院裁决要点】
1、被告河南XXXX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李X质保金10万元及利息;
2、被告河南XXXX有限公司在上项确定的金额范围内对河南XXXX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2804元,由被告河南XXXX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