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8日,委托人郑州XXXX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服务约定书》。合同签订后,XXXX工程有限公司已分两次向被告河南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咨询服务费共计35.41 万元,并在河南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指示要求下为 18 名工程人员缴纳 3.69万元的社保费用。
但后来才得知,河南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其实质属于“人证分离”的空挂性质,因此委托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起诉河南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求确认《服务约定书》无效,并返还已支付资质咨询服务费和人员总额费用共计35.41万元,赔偿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案诉讼费有被告承担。
锦盾律所岳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与律师团队详细分析了案情,并告诉委托人收集相关证据,具体包括收集哪些证据和如何搜集证据。只有前期做好证据,后面的诉讼才会万无一失。岳律师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查找案例,找到本案突破口,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出发,提出该服务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原则,有违公平、公正原则,应被认定为无效。
【案件结果】
被告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采纳岳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合同无效,依据该合同取得的款项,应当全部返还,维护了我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