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某某今年17周岁,独居生活,一直通过自由创作赚钱,每个月扣除生活费后大概能有2000元左右的存款。某广告公司意外发现娄某某的作品,非常欣赏娄某某的才华,将娄某某招为公司员工,但以娄某某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使签了也是无效合同为由,迟迟不与娄某某签订劳动合同。娄某某不解,自己真的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吗?未成年人签的合同真的是无效的吗?
【锦盾-郑州律师说法】
本案中,娄某某虽然年仅17周岁,但一直靠创作赚钱独居生活,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可以独立实施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某广告公司应当与娄某某签订劳动合同。既然根据法律规定娄某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是有效的。
所以某广告公司以以娄某某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使签了也是无效合同为由,不与娄某某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