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有没有单方解约的权利
近期,锦盾律所接到一位当事人咨询:我是一名刚从影视学校毕业的大学生,与一家经纪公司签了十年的合同,但一年过去了,经纪公司除了给我拍了一套写真之外,没有安排任何工作,我想解除合同,但经纪公司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艺人有没有单方解约的权利?
【锦盾法律顾问律师解析】
锦盾法律顾问律师在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之前,先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经纪合同,从法律概念上来讲,经纪合同是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等合同形式的综合体。经纪公司一方会给签约艺人提供资源投入、商务接洽等服务,而艺人则需要付出自己的时间、青春、机会成本、才华、精力等。
经纪合同签约的后果就是,艺人和公司应当共同履行彼此的义务,共同成长,时刻保持平衡。
不论何种原因,当双方之间的平衡被打破,又没有调整的可能,最终导致的后果不是和平解除,就是法律解除。
如果能和平解除合同自然是最好的,双方协商一致就能解除合同,就怕的是一方不同意解除。就像上面当事人咨询的一样,艺人想提前和公司解除合同,但经纪出于其自身利益和立场的考虑,未接受艺人提前解约的要求。
在此情况下,不少艺人都会选择直接离开公司、单方解除合同,而在公司不认可艺人此种行为之时,双方就可能诉诸司法手段,通过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的形式来明确经纪合同是解除还是继续履行。
至于艺人可不可以单方面解除经纪合同,要结合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综合判断。
锦盾
法律顾问律师表示:艺人想要单方面解约,要于法有据,只有合法解除合同,才可以避免承担违约责任与违约金。如果经纪公司没有违反合同主要义务,艺人因主观原因,或者因与经纪公司在工作中产生嫌隙,主张解除合同的,想获得法院支持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可能要面临高额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