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合同上签字 是否有连带责任
在企业的经营中,法律风险可以说无处不在,尤其是在签署各类合同时,不注意可能就会陷入纠纷之外。下面锦盾企业法律顾问用一则案件,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股东在合同上签字,是否有连带责任?避免因为这方面知薄弱而吃了亏。
【案情回顾】
2019年3月张某与XXX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将公司的装修装饰工程承包给张某,工程总款项63000元。
2019年4月16日,张某施工完毕。2019年7月12日张某与XXX公司对帐,截止当日,XXX公司尚欠张某57000元,并承诺2019年7月30日全部结清。
但截止目前,XXX公司仅支持了一万元,尚欠47000元,张某多次催要,对方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脱,始终未还剩余欠款。
张某认为自己与XXX公司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合法有效,自己与按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但XXX公司拒不付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此外,做为公司股东的赵某,也在欠条上签字,构成债务加入,应当与XXX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张某将自己的案件委托给律师办理,委托律师经过了解、调查,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在合同上签名的赵某可能存在公司不承认该行为为公司行为的风险,因此,建议张某在诉讼时将赵某和XXX公司一并列为被告。
【案件结果】
双方同意调解,被告XXX公司、赵某分两次支付原告张某本金47000元;若任意一期未按时支付上述款项,张某可就上述全部金额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XXX公司和股东赵某支付违约金10000元。
【锦盾企业法律顾问解析】
对于像张某遇到的这种情况,以公司名义进行发包,但实际签字人却是公司股东的案件,在维权时可将实际发包人和签字人一起列为被告。
另外,锦盾专业
法律顾问也提醒大家,在工程款项没有结清的案件中,需注意收集证据,这是维权的凭证,这里面包括:双方聊天记录截图、电话录音等,作为尚欠工程款的证据,以此说明违约责任。
与此同时,锦盾法律顾问提醒大家,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签名时需要注意,合同上是否盖公司公章或是否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避免诉讼时产生法律风险。如遇问题,也可以咨询锦盾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