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盾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在两天前与一个公司老总在沟通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时被问到的一个很真实也很刺骨的例子。
这个老板无疑是一个很遵纪守法的好老板。当然,做一个好老板是必须的,但是更应该做一个知法、用法、守法的好老板。那么面对这种事情身为老板要怎么做才能解决这种事情的发生。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九条确实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以此要求解除合同当日支付全部工资是完全符合法律依据的。但是如何理解“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这样一个概念是值得探讨的。
一、劳动者离职应当履行事先通知义务。
在企业的《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都有规定,比如,正式员工离职最少要提前30天向单位进行申请,非正式员工离职应当提前7天申请等;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导致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存在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公司甚至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员工按照规定提出离职申请的,公司是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工资核算并发放工资的,不至于出现不知如何应对的情况。
二、员工离职需要分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是分同意和不同意。
如果公司同意离职,那么双方是达成了解除合同的一致意见,但是员工应履行公司规定的相关交接手续,如客户资源、文件交接、办公用品交接等,同时对提出离职申请后的具体离职期限进行商定或者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办理。
如果公司不同意离职,那么公司应当对不同意离职的原因进行告知,比如签订的有培训协议、公司保密协议、服务期协议、手续办理不合规等进行说明。如果违法解除合同的,公司可以要求赔偿。
三、如公司《员工规章制度》中规定有发薪时间的,公司只需按规定时间发放工资。
如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发放工资的,需向公司提交申请说明原因,如无特殊情况公司只需按规定时间发放工资即可。
综上,对于工资的发放,企业老板应当有一个明确和清醒的认识,在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中对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保密协议、服务期协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都要有明确的程序和制度规定,做知法、用法、守法的企业好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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