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赵某注册成立了XXX公司,2018年为了扩大经营,赵某拉吴某和周某一起合伙经营,于是XXX公司和吴某、周某作为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协议中约定:吴某和周某各出资50万元入伙,XXX公司负责办理所需一切手续,维持XXX公司正常运营,各合伙人之间利润均分,债务共担,合伙人一致同意吴某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后来周某一直未缴纳出资,有合伙人未按合伙协议出资怎么处理?
【锦盾企业法律顾问解析】
本案中,周某作为合伙人,应按合伙协议约定履行50万元的出资义务,但周某一直未履行出资义务,XXX公司和吴某可以作出书面决议将其除名,但除名必须书面通知周某,周某收到书面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即生效。若周某接到除名通知30日内不到法院起诉,除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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