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结婚,就是一家人,自然不会提及婚前的经济往来,但双方一旦离婚,想要分割的清清楚楚,就比较容易产生争议了。比如,另一半突然拿出了一个转账记录,说它为欠款,但细看日期发现是在结婚以前的转账,那么,婚前转账记录,离婚时要怎么判呢?下面就来跟着锦盾律师一起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吧!
【锦盾律师解析】
如果属于借款的话,也要看钱的用途,如果是借钱一方自己用了,对方并不知情或不认可,后期,对方也没有因为借钱这个事从中受益或得到什么好处,那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如果该款项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则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婚前一方借钱给近亲属盖房、买房、或结婚使用所产生的债务;或者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借钱用于开公司,事后另一方并没有享受公司盈利,这样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应由借款方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