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马*与窦**是朋友关系,窦**因资金周转问题,急需用钱,就向马*借钱,马*共借给窦**130万元。窦**手写了一个借条给了马*,借条中写明:“今借到马涛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约定还款时间2017年11月30号”,并有窦**的签字和手印。
但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窦**一直没有还钱,130万元毕竟不是小数目,马*在朋友需要的时候伸手帮了一把,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对方的欠钱不还。马*多次催要,窦**一直在推脱,拒绝还钱。无奈之下,马*只能选择起诉维权。
经过多家律所对比,马*选择将自己的案件委托给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办理,与锦盾律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诉求】
要求窦**偿还借款本金130万元及利息。
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收到当事人委托后,随成立律师专案组,对案件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据进行梳理,确定诉讼方案,撰写起诉状,积极推进案件情况,最终帮委托人实现了诉求。
双方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达成了协议:
1、窦**分期偿还马*本金130万元,利息997160元,截止到2022年11月20日前偿还完毕;
2、案件受理费1326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窦**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