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继承人拒绝继承 所欠债务谁还?
众所周知,当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应由其继承人进行偿还,但如果继承人拒绝继承遗产,那么该债务应该由谁来还呢?
【案情回顾】
2017年3月份,周某因工厂扩大规模,需要资金周转,便向朋友李某开口借钱,李某为人仗义,二话没说就将钱借给了周某。周某随亲笔手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中写明向李某借款3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
两人达成约定后,李某便将30万汇到周某的帐户。不久后,周某再次因资金周转所需向李某借款20万元,同样给李某打了借条,并约定这笔钱于2020年3月前归还。
李某因了解周某的为人,所以并不担心自己借出去的钱出现意外,但是让李某没想到的是,就在2020年1月初,周某突然因病猝死。
得知这个噩耗,李某马上联系周某的爱人和孩子,却得知周某已与妻子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协议中约定,将其名下的房产过户至儿子名下。李某无奈只得与周某的儿子协商其父的债务偿还事宜,希望周某的儿子作为继承人能偿还这笔债务。没想到,周某的儿子表示,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
这下慌了神的李某,急忙联系锦盾律师,希望律师能帮自己讨回这笔债务。
【锦盾律师解析】
锦盾律师表示,周某与妻子已经离婚,那么作为唯一继承人和遗产实际管理人的儿子,有义务协助债权人李某做好遗产分配和债务清偿,并且有义务在其继承范围内依法履行还款义务。
锦盾律师认为,周某的儿子虽然声称放弃继承其父亲的遗产,但继承行为还处于不稳定状态,没有办法产生约定力。因此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仍应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周某的其他财产是否足以清偿其债务,并不影响其儿子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李某的债务。
【锦盾律师提示】
本案中,虽然周某名下有股权和房产等遗产,但并不足以表明这些财产足够清偿李某的债务。首先,应通过诉讼确定债权,进而启动执行程序。若周某的遗产确实不足以覆盖李某的债权,下一步则是撤销权之诉。
周某离婚后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处分,而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情况可能会涉及到侵害债权人李某的利益,故李某有权依法申请撤销该处分行为。